預售屋換約與不換約有什麼差別? |
消費者甲 |
發表於
2005/12/20 22:25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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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:購買預售屋,為什麼有些可以換約,有些不可以換約,換約跟不換約,對購屋者的權利有何差別?另外,在締約時要注意什麼事情,才能比較保障買方的權益呢?另外,若建商倒閉的話,購屋者有什麼可以自救的方式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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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 |
發表於
2008/04/28 11:06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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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大一點的建案換約費在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
小一點的換約費甚至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
有規定不能換約的嗎< ... |
如果建商說目前不接收換約呢?
我們消費者該如何?
合約上寫提出申請後但須經她們同意!
合約上有寫以一次為限但現在卻不同意換約!
為何建商會有此動作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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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殼蝸牛 |
發表於
2007/01/27 20:04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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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您買了預屋.不是和建商買的.己有買賣過的..你最好是去換約..才有保障.
如您沒換約.建商不知是您的.到時要賃款.交屋時.就因你沒換約.購屋人不是你.而建商又不是 通知你時..就大條囉...要保障自己權利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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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2地產王 |
發表於
2006/12/03 00:43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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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來函
《蘋果地產王》網路討論區網友消費者甲詢問:購買預售屋,為什麼有些可以換約,有些不可以換約,換約跟不換約,對購屋者的權利有何差別?在簽約時要注意什麼事情,才能保障買方權益呢?若建商倒閉的話,購屋者有何自救方式呢?
購屋簽約須詳閱換約條款
信義房屋代銷事業部專案經理范錫達表示,購買預售屋會產生換約的情況,是因為購買客戶有更名需求時,需要將舊合約上的人名,更換成新的人名,通常是父母購屋,想把房屋的所有權人轉為子女名下,或是夫妻購屋,但離婚了,甚至最近房地產景氣好,在還沒過戶前,就已經轉賣予他人,而產生換約的狀況。
在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(http://www.land.moi.gov.tw/realestate/b01/b01-3.htm)第21條房地轉讓條件,規定買方已繳清應繳的自備款,房地產權登記完成前,可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將契約轉讓他人,賣方除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,除了配偶、直系血親間的轉讓外,賣方得向買方最高收取房地總價的千分之一,部份建商免費讓客戶換約1次,部分不良建商收取房屋總價千分之3~5的手續費,在簽約之前要注意條款裡換約的規定,也有部分建商嫌麻煩而不願意換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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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換約費 |
發表於
2006/04/26 21:38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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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大一點的建案換約費在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
小一點的換約費甚至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
有規定不能換約的嗎
有告訴我們 我們去找蕭保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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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產大調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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