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先規畫 退場機制
付施工保證金時,不管是付給誰,一定要對方出示如公司證明、管委會以及總幹事等相關資料做為依據才可付款;因為過去曾發生某總幹事或保全公司收錢之後,沒有開立公司收據,結果完工之後要取回保證金,對方卻已把錢拿走,並互相推託。 另外,承包工程屬於商業行業,要先確定專款負責人是誰;曾發生承包公司拆夥而另一方不認帳的情況,因此一定要確認清楚付款窗口。還有,設計師有時候會與工班發生請款或其他工程上的糾紛,而產生工程拖延的情況,此時雙方必須要就退場機制做切結,或者由業主來協調後續工程與付款方式。 若工程中出現問題,要留下協調證據,有時工班之間可能因為出現財務狀況或者人手調度問題不告而別,在未告知的情況下退場跑掉,比方水電、泥作與木工做一半跑掉,或廠商出現財務問題,或人員管理的問題,付出的訂金收不回來,造成工程拖延等,此時要採取適當方式如存證信函、簡訊等,要求退場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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