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有人斷過氣. |
可怕 |
發表於
2007/08/27 02:15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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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在台灣是不是有習俗.
是要在家裡斷氣.
因為聽醫院朋友講.
有些人會代氧氣罩.留最後一口氣.
用救護車載到家裡在斷氣.
因為於法不算凶宅.
請問如果買到這種屋子.
對風水上有無影響.
是不是越舊的房子.
越舊的房子就越有可能買到.
該如何避免買到.
謝謝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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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難 |
發表於
2008/04/01 07:36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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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想太多
這你這麼說 全台灣大多數的房子都不能住人了 |
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5/3/28/n869036.htm
統一格式的丹麥預立遺囑提兩條件供勾選:
一、如果死亡無可避免,我不願接受延長生命的治療。
二、如果持續的失智(Dementia)、或意外傷害、心臟停止跳動、以及其他類似情況嚴重妨礙我,讓我在生理或心裡上永遠不能自己照顧自己,我不願接受延長生命的治療。
一九九二年「預立遺囑法」通過,規定健康部建立全國的遺囑檔案庫,由哥本哈根大學醫學院負責管理;一九九八年通過的「病患權利法」,更正式確認預立遺囑的約束性,安樂死終於合法化。任何收了重病或無自主能力病患的醫師,都須先向哥本哈根方面詢問,該患者的預立遺囑是否有登錄。
如果有,要如何根據預立遺囑,做出符合病人意志的醫療行為?依法遺囑第一項條件如果符合而且被勾選,診斷的醫生就必須採取措施中止患者的生命。在這裡,丹麥的合法安樂死強調預立遺囑的約束性,卻只允許切斷維生器、拔掉餵食管等延長生命裝置的「被動安樂死」,與荷蘭、比利時在特定條件下允許注射毒針的「主動安樂死」不同。
不過,如果第二項條件符合而且被勾選,則診斷醫生須自行衡量,是否替患者結束生命,或讓他存活。總之,患者如勾選第二項條件醫生必須尊重,但不一定要遵守。
鄰近丹麥、荷蘭、比利時等國相繼將安樂死合法化,德國朝野多年來也熱烈討論安樂死的問題。聯邦司法部去年十一月終於提出了「加強病患自主」草案,和丹麥一樣強調預立遺囑的法律約束性,卻因為放寬讓不馬上死亡的植物人也能執行安樂死,引起醫學倫理顧慮而撤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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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nowman |
發表於
2008/03/17 17:24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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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在台灣是不是有習俗.
是要在家裡斷氣.
因為聽醫院朋友講.
有些人會代氧氣罩.留最後一口氣. ... |
不要想太多
這你這麼說 全台灣大多數的房子都不能住人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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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產大調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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